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安顺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定了安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代码500009)2009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公
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1,984,291,687.71元。本公司决定本基金2009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准,向本基金的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共派发现金红利1,800,000,000.00元(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确认数据为准),经本次分配后,本基金2009年度利润分配达到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目前基金向投资者分配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二、收益分配对象
2010年3月3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持有人。
三、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权益登记日:2010年3月31日
除息交易日:2010年4月1日
红利发放日:2010年4月8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本公司于2010年4月6日将本基金利润分配的款项及代理发放利润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10年4月7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2010年4月8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五、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