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经与托管行交通银行协商,我公司决定自2010年4月26日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华夏银行(代码:600015)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交易。
因本次估值方法调整,对公司旗下的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净值的影响为前一估值日资产净值的0.25%。
自2010年4月26日开始,以上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均以估值方法调整后当日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