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拟合标的指数,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我公司拟将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位数从小数点后三位变更为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将本基金基金合同作以下修改: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估值”中的第六条: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修改为“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第五部分“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申购与赎回”第二节第八条(三)款: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修改为“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此修改自2010年7月26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