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8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162206
基金交易代码 1622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年11月10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81,031,269.1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持续经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在确保本金安全性和基金财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遵守投资纪律并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实施稳健的投资风格和谨慎的交易操作。以价值分析为基础,数量分析为支持,采用自上而下确定投资策略和自下而上个券选择的程序,运用供求分析、久期偏离、收益率曲线配置和类属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税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收益率和预期风险均低于股票、混合和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邢颖 李芳菲
联系电话 010-66577725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irm@mfcteda.com lifangfei@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 95599
传真 010-66577666 010-6320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 www.mfcteda.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137,378.65
本期利润 11,137,378.65
本期净值收益率 0.813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0年6月30日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81,031,269.1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11月10日生效。4.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1402% 0.0028% 0.1849% 0.0000% -0.0447% 0.0028%
过去三个月 0.4132% 0.0032% 0.5610% 0.0000% -0.1478% 0.0032%
过去六个月 0.8131% 0.0032% 1.1158% 0.0000% -0.3027% 0.0032%
过去一年 1.4156% 0.0030% 2.2500% 0.0000% -0.8344% 0.0030%
过去三年 7.3513% 0.0149% 8.8359% 0.0021% -1.4846% 0.012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0.7479% 0.0124% 12.0596% 0.0022% -1.3117% 0.0102%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月结转份额。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成立于2005年11月10日,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型基金在内的十三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胡振仓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08年8月9日 - 7 硕士学位。2003年7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从事债券交易与研究工作,2006年3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国联证券公司,从事债券交易工作;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就职于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2006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12月至2008年3月任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4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年证券从业经验,4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的公告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未发生任何利益输送的情况。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公司旗下没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对异常交易的控制制度,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上半年,总体而言,世界经济在逐步复苏,但复苏基础不牢固,进程不平衡,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国内经济在投资和出口的带动下,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进一步巩固。在此背景下,上半年,中国的刺激政策开始有选择的退出,政府投资适度放缓、货币政策中性化的步伐加快。上半年,政策当局实行严格的信贷均衡投放政策,启动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出重拳调控房地产市场,并通过2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对部分商业银行实行了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及上调央票利率和重启3年央票发行以达到适度收紧流动性的目的。上述多项政策的推出时间、执行力度和决心等均大大超出了市场的预期。
从货币市场看,1季度、2季度情况有较大差异。基本上整个1季度货币市场资金依然比较充裕,相反由于管理层相对均衡年内信贷投放的政策及市场对通胀预期的担忧,短端市场堆积了大量资金。而2季度,市场资金较1季度大为收紧,到6月甚至出现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持续从市场融入资金的状况。由于资金的持续紧张,短端利率大幅飚升。尽管没有加息,但1年央票利率已经远高于同期法定存款利率。基金运作上,1季度基本按照09年末的策略,维持适度久期,降低利率产品投资比例,优选信用产品并适度加大信用产品投资比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二季度,本基金从1季度末开始持续减持短融、利率产品,大幅降低组合久期,但由于基金规模有所缩小,对本基金的后续运作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13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115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由于上半年出台较多的宏观调控措施及下半年国内外经济的可能减速,目前国内进一步出台紧缩政策的可能性在降低。资金面上,随着央行可能的持续净投放及短期冲击因素的消除,资金紧张的局面有望得到缓解。策略上,本基金下半年将维持目前相对中性的组合久期,根据基金规模变化,适度增持部分较短期限的央票及信用等级相对较高的信用产品。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9月12日发布的[2008] 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成立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委员会,成员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及研究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营部的相关人员组成。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具体如下:
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估值委员会主任,督察长、投资总监担任副主任。主要负责估值委员会的组织、管理工作,并对涉及估值委员会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对长期停牌股票行业类别和重估方法提出建议。参与估值的基金经理具有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等方面较为丰富的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估值方法。
研究部负责人及行业研究员:负责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所属行业的专业研究,参与长期停牌股票行业类别和重估方法的确定。他们具有多年的行业研究经验,能够较好的对行业发展趋势做出判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估值方法。
交易部负责人:参与估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对长期停牌股票的行业类别和重估方法提出建议。该成员具有多年的股票交易经验,能够较好的对市场的波动及发展趋势作出判断,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估值方法。
监察稽核部负责人:负责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该成员具有一定的会计核算估值知识和经验,熟知与估值政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了解估值原则和估值方法。
金融工程部负责人:负责估值相关数值的处理和计算,确定行业指数,计算估值价格,参与确定估值方法。该成员在金融工程工作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具备应用多种估值模型的专业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估值方法。
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负责估值相关数值的处理和计算,复核由金融工程部提供的行业指数和估值价格。该成员在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工作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估值方法。
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参与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确定,并与相关托管行进行核对确认,如有不符合的情况出现,立即向估值委员会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该成员具备多年基金从业经验,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基金估值法律法规、政策和估值方法。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股票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于本报告期间累计分配收益11,137,378.65元,已于每月中旬集中转结至基金持有人账户。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0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26,035,386.87 1,385,650,693.81
结算备付金 1,597,000.00 12,355,238.10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9,662,122.64 657,293,954.87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19,662,122.64 657,293,954.8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0,000,565.00 795,702,033.5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0,442,785.48
应收利息 3,518,030.00 3,532,207.7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153,423.30 4,2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61,966,527.81 2,864,981,113.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期末 2010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9,999,84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6,970.60 349,332.39
应付托管费 44,536.56 105,858.3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1,341.33 264,645.75
应付交易费用 15,207.22 13,116.89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5,135.34 -
应付利润 429,280.36 1,117,716.9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82,947.22 364,500.00
负债合计 80,935,258.63 2,215,170.3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81,031,269.18 2,862,765,943.23
未分配利润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1,031,269.18 2,862,765,943.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61,966,527.81 2,864,981,113.53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元,基金份额总额481,031,269.18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一、收入 16,471,374.52 21,778,204.98
1.利息收入 13,724,240.42 16,759,075.9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499,940.44 5,595,543.00
债券利息收入 7,410,502.94 11,163,532.9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13,797.04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747,134.10 5,019,129.0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747,134.10 5,019,129.0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5,333,995.87 6,891,752.69
1.管理人报酬 2,299,976.23 3,251,153.18
2.托管费 696,962.52 985,197.94
3.销售服务费 1,742,406.11 2,462,994.95
4.交易费用 - -
5.利息支出 407,113.79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07,113.79 -
6.其他费用 187,537.22 192,406.62
三、利润总额 11,137,378.65 14,886,452.2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137,378.65 14,886,452.29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862,765,943.23 - 2,862,765,943.2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1,137,378.65 11,137,378.6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381,734,674.05 - -2,381,734,674.0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12,577,517.98 - 1,812,577,517.98
2.基金赎回款 -4,194,312,192.03 - -4,194,312,192.0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1,137,378.65 -11,137,378.65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81,031,269.18 - 481,031,269.1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929,025,549.03 - 3,929,025,549.0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886,452.29 14,886,452.2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710,622,366.90 - -1,710,622,366.9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229,068,225.35 - 6,229,068,225.35
2.基金赎回款 -7,939,690,592.25 - -7,939,690,592.2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4,886,452.29 -14,886,452.29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218,403,182.13 - 2,218,403,182.1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缪钧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傅国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泉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湘财荷银货币市场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第161号《关于同意湘财荷银货币市场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湘财荷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642,951,338.7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5)第16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湘财荷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11月1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643,264,492.5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13,153.7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国农业银行”)。
2006年6月6日,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湘财荷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改为《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一年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中央银行票据和债券回购,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10]5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的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发生。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b)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9日发布的公告,经2009年度第五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10]166号文),原公司外方股东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部49%的股权转让给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49%。股权正式转让后,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新的关联方,原股东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与本基金不再有关联方关系。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股票投资,2009年上半年同。
6.4.8.1.2 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权证投资,2009年上半年同。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2009年上半年同。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299,976.23 3,251,153.1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72,453.45 372,889.84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3%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96,962.52 985,197.9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3,635.7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9,922.53
合计 1,463,558.29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69,346.9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7,744.81
合计 1,877,091.80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农业银行 - - - - 112,520,000.00 11,930.2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农业银行 - 99,880,578.08 - - - -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2009年上半年:同)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0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涟源市支行 247.38 - 246.22 -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177,413.02 10,914.30 1,542,035.43 96,168.20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2009年上半年同。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2009年上半年同。
6.4.9 期末( 2010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2009年上半年同。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2009年上半年同。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79,999,840.0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90223 09国开23 - 100.06 800,000 80,048,000.00
合计 800,000 80,048,000.00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2009年上半年同。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事项说明。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319,662,122.64 56.88
其中:债券 319,662,122.64 56.88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0,000,565.00 19.5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7,632,386.87 22.71
4 其他各项资产 4,671,453.30 0.83
5 合计 561,966,527.81 100.00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06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79,999,840.00 16.63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0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6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5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出现超过180天的情况。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49.40 16.63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80天 43.6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397天(含) 22.7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15.85 16.63
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39,444,371.32 8.20
3 金融债券 150,089,057.32 31.2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0,089,057.32 31.2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30,128,694.00 27.05
6 其他 - -
7 合计 319,662,122.64 66.45
8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注: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7.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90223 09国开23 1,500,000 150,089,057.32 31.20
2 0981241 09永煤CP03 400,000 40,000,000.00 8.32
3 1001021 10央票21 400,000 39,444,371.32 8.20
4 1081050 10京热电CP01 200,000 20,052,498.85 4.17
5 1081069 10武水务CP01 200,000 20,037,223.99 4.17
6 1081003 10中航重CP01 200,000 20,019,947.85 4.16
7 0981220 09渝建工CP01 200,000 20,000,242.02 4.16
8 1081148 10沈机床CP02 100,000 10,018,781.29 2.08
7.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40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128%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931%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净值维持在1.0000元。
7.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7.8.3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3,518,030.00
4 应收申购款 1,153,423.30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4,671,453.30
7.8.5
1.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2.报告期内没有需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1,423 42,110.77 356,242,319.53 74.06% 124,788,949.65 25.94%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61,508.64 0.0336%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11月10日)基金份额总额 4,643,264,492.5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862,765,943.2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812,577,517.9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194,312,192.03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81,031,269.18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经本基金管理人2010年度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黄金源(NG Kim Guan)先生 、何国良(Patrick HO)先生、马军先生辞去我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聘任孙泉先生、雷柏刚先生(Robert Allen Cook)、施德林先生(Marc Howard Sterling) 、王裕闵(Yu-Ming Wang)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具体内容请参考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3月31日发布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2、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本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投资策略的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任何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银国际 1 - - - - -
注:交易席位选择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席位,选择的标准是:(1)经营规范,有较完备的内控制度;(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3)能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服务。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银国际 - - 379,400,000.00 100.00% - -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未出现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我公司已于2010年3月9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及公司更名的公告》,原公司外方股东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部49%的股权转让给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49%。 同时公司名称由"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请中国证监会批准,我公司已于2010年3月17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名称的公告》,本基金的名称也将改为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