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基金频道-提供基金净值和行情资讯的基金门户 > 投资攻略 > 基金动态

中国证监会基金部等十部门负责人谈依法行政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于扬
2010年10月08日06:49

  机构部:行政许可审核没有“潜规则”

  遇到新情况、新问题,通过首例个案论证分析,提出处理办法和审核标准,按程序明确审核政策和规则,统一适用所有申请人。

  机构部:行政许可审核没有“潜规则”

  按照会领导“政策统一,内外一致,不搞个案,一体遵循”的基本要求,机构部审核工作始终坚持按法定标准审核,标准统一,不搞个案,法律制度和审核依据全部对外公开。在采访中,一位证券公司董事长(原某副省长)就由衷地表示:机构部行政许可审核没有“潜规则”。

  在审核实践中,机构部坚持不搞个案审批。该部负责人介绍,对于同类问题,同样处理,不搞“特事特办”。遇到新情况、新问题,通过首例个案论证分析,提出处理办法和审核标准,按程序明确审核政策和规则,统一适用所有申请人。

  公平对待申请人也是该部坚持的一贯原则。不同的监管对象,同等对待,不搞歧视和差别待遇。例如,证券公司增资扩股、股权变更等事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在券商高管任职资格审核中,对于业内人士、市场人士和曾担任公职的人员,都依法公平对待。实践中,原证监会工作人员和原省部级领导申请高管任职资格时,都按规定参加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和高管资质测试。

  此外,该部坚持审核标准和政策与市场变化相适应。新兴市场的监管规则及方法等都具有阶段性安排特征,需要随着实践发展,及时予以调整改进。例如,综合治理结束后,行业发生实质性变化,今年9月修订《证券公司增资扩股、股权变更审核工作指引》,适当放宽了股东资格审核要求。

  该部负责人还介绍,经过近6年的持续努力,彻底解决了历史上曾经阶段性存在的审核过程不够透明、审核标准不完全统一、审核周期长、审核案件积压等问题,逐步探索形成了行政许可审核6项基本理念。

  一是,标准、条件和程序明确、清晰,可衡量且全部公开。二是,从受理到最终结果,全过程责任明确、流程明确、纪律明确,要求与过程最大程度公开。三是,新情况、新问题,通过首例、个案论证分析,提出处理办法,按程序确定,之后一体遵循。四是,具备条件的,要及时下放审核权,各证监局应当建立并有效实施统一标准、流程和公开措施。五是,监管档案、日常监管结果是审核工作的基础,要与之密切结合,有机互动。六是,行政审核不是唯一的工具,要注重其他措施、机制的建设和运用,积极务实探索替代工具,在符合监管目标前提下,适时适当并持续地减少审核事项。

  今年1月5日,全部证券机构类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接收、受理申请、反馈意见、审核决定等关键环节和进展情况,全部在会外网公开披露,每周更新,实现了行政许可审核进程的透明公开。这在证监会是第一次,获得市场广泛好评。此举有利于申请人及时掌握审核进度,减少对审核事项的不确定性预期。截至9月28日,265件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按期完成。

  在程序简化、便民审核上,机构部也推出多项举措,如简化申请材料、工作环节、审核程序,强化服务意识等。据介绍,目前,对于审核要点明确、简单的审核事项,已由一般审核程序改为简易审核程序。如,证券公司未分配利润或者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限额特定理财产品均改为简易审核事项。

  机构部还积极引导、支持证券公司开展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一是,明确审核政策,引导、支持合法有序创新。只要不与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相关规定冲突,在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前提下,证券公司可借鉴成熟经验,根据自身能力,积极探索新业务、新产品。二是,明确创新审核工作安排,按照“先行试点、观察总结、形成规则、逐步推开”的步骤,稳妥有序推进创新工作。三是,在政策上,设定创新风险底线,保证创新风险可控;在审核中,缜密论证创新方案的风险要素,合理有效控制风险。四是,持续跟踪创新进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试点成功的新业务、新产品,制定监管规则,明确审核标准,逐步在行业内加以推广。

  按照上述原则,2005年证监会指导券商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共批准8家公司9个试点项目,试点效果较好。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责任编辑:姜隆)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