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老鼠仓”事件受到调查的原国海富兰克林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黄林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指出,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基金法》及《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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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黄林的基金从业资格,对黄林处以30万元罚款。
从处罚决定书公布的情况来看,证监会对黄林违法违规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并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黄林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在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及所掌握的基金投资决策重要信息,操作其控制的荆某账户,先于或同步于自己管理的中国收益基金买入并先于或同步于该基金卖出相同个股,涉及
宁波华翔、
华发股份、东软股份等8只股票,亏损54000.04元。除上述抢先交易行为外,黄林于2009年10月30日将国富基金将要重仓买入个股的信息泄露给黄某,并明示黄某以当前价位买入。
作者:田露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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