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原则和有关要求,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1年9月5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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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基金名称 |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名称 | 股票代码 | 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
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首钢股份 | 000959 | 0.26% |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6日
(责任编辑:王旻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