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被裁定违约
来源:
东方早报
2010年03月27日02:37
东方早报记者陈静思发自北京
国内首例基金不分红案终于有了结果。南方基金公司昨日也在其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南方基金公司-南稳2号基金分红案》作出了裁决,南方基金公司不分红行为构成违约,须退回违法收取的管理费,南方基金公司承担80%仲裁费,但同时也驳回投资人赔偿请求。
去年6月3日,北京市问天律师张远忠代理基民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状告南方基金违反约定不分配南稳2号基金2007年红利,是国内首例基金分红案。
对此裁决结果,张远忠昨天表示,裁决承认南方基金违约却不进行赔偿,是不合理的。张远忠称,他可能会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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