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南方基金分红争议案日前产生终裁结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驳回了申请人要求南方基金赔偿的请求。被申请人向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退还管理费计人民币702.71元。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基金分析师江赛春就此次裁决结果所产生的影响接受了搜狐基金频道访谈。>>>访谈实录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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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赛春称,这个裁决结果有50%是在意料之中,有50%是在意料之外。意料之外的是裁委会判定了南方基金违约,从裁决书来看,裁委会的这一结论主要来源于合理推断。意料之中的是裁委会驳回了投资者的赔偿请求,把管理费和所谓的投资者提出的他自己投资的亏损,这两块分开做了一个处理。从这个角度来说,还是符合预期的。
江赛春称赞成裁委会的这一裁决,投资者自己的盈亏与基金分红并不具有必然联系,因为不管分不分红,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赎回基金的方式实现收益。>>>访谈实录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