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我
公司决定自2010年4月27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进行估值。该调整对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为前一估值日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