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1年3月21日起,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双汇发展(股票代码:000895) 按照停牌前价格下调10%计算;在双汇发展后续停牌期间发生重大事项时,本公司将会及时修订其估值价格;自双汇发展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将与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切实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