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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1年11月04日01:28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接B14版)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形成由参加会议成员签字的书面决议,确定本基金总体资产分配和投资策略。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或指定人员召集。如需做出及时重大决策或基金经理提议,可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2.基金经理设计 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风险分析小组的建议等。

  3.基金经理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交易员收到基金投资指令后,按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分配原则完成指令。

  4.风险分析小组对开放式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向基金经理提出调整建议。

  5.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程序进行稽查并出具稽查报告。

  (三)基金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有关法令及《基金合同》规定,运作管理本基金:

  1.本基金投资组合应遵循下列规定:

  ①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

  ② 本基金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③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1家公司发行的证券的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④ 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⑤ 本基金股票资产中至少有80%属于本基金名称所显示的投资内容;

  ⑥ 中国证监会的其它比例限制。

  2.禁止用本基金资产从事以下行为:

  ① 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

  ② 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③ 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基金投资;

  ④ 将基金资产用于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⑤ 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⑥ 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⑦ 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⑧ 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⑨ 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7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2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中信国债指数于2006年4月12日起更名为中信标普国债指数)。

  当上述比较基准中参照的指数不再有效或被取消后,或基金管理人认为该等参照的指数收益率无法合理衡量本基金整体业绩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上述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并公告。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无。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一)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6月30日。

  (二)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833,655,935.55

  66.16

  其中:股票

  4,833,655,935.55

  66.16

  2

  固定收益投资

  1,656,960,130.70

  22.68

  其中:债券

  1,656,960,130.70

  22.68

  资产支持证券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86,958,361.00

  10.77

  6

  其他各项资产

  28,228,244.75

  0.39

  7

  合计

  7,305,802,672.00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196,987,356.34

  2.70

  C

  制造业

  3,768,946,491.89

  51.73

  C0

  食品、饮料

  -

  -

  C1

  纺织、服装、皮毛

  168,514,365.39

  2.31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12,408,758.25

  0.17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1,063,492,095.89

  14.60

  C5

  电子

  164,050,538.36

  2.25

  C6

  金属、非金属

  809,514,681.49

  11.11

  C7

  机械、设备、仪表

  1,416,537,373.80

  19.44

  C8

  医药、生物制品

  134,428,678.71

  1.85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197,930,452.61

  2.72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70,584,609.76

  0.97

  G

  信息技术业

  425,582,853.75

  5.84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128,066,371.20

  1.76

  I

  金融、保险业

  13,434,000.00

  0.18

  J

  房地产业

  -

  -

  K

  社会服务业

  32,123,800.00

  0.44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4,833,655,935.55

  66.35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422

  湖北宜化

  15,000,000

  313,950,000.00

  4.31

  2

  000581

  威孚高科

  6,800,000

  262,140,000.00

  3.60

  3

  600426

  华鲁恒升

  12,700,000

  214,630,000.00

  2.95

  4

  600585

  海螺水泥

  7,723,459

  214,403,221.84

  2.94

  5

  600582

  天地科技

  8,799,800

  194,827,572.00

  2.67

  6

  000012

  南 玻A

  11,428,000

  188,562,000.00

  2.59

  7

  002152

  广电运通

  6,000,000

  184,980,000.00

  2.54

  8

  002123

  荣信股份

  7,600,000

  173,128,000.00

  2.38

  9

  600741

  华域汽车

  15,508,046

  172,604,551.98

  2.37

  10

  600143

  金发科技

  10,000,000

  164,600,000.00

  2.26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227,374,116.30

  3.12

  2

  央行票据

  600,306,000.00

  8.24

  3

  金融债券

  661,478,000.00

  9.0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61,478,000.00

  9.0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100,000.00

  0.28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147,702,014.40

  2.03

  8

  其他

  -

  -

  9

  合计

  1,656,960,130.70

  22.74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1025

  11央票25

  2,000,000

  198,480,000.00

  2.72

  2

  1001080

  10央票80

  2,000,000

  195,300,000.00

  2.68

  3

  080222

  08国开22

  1,500,000

  148,980,000.00

  2.04

  4

  070227

  07国开27

  1,200,000

  122,700,000.00

  1.68

  5

  080216

  08国开16

  1,000,000

  101,850,000.00

  1.40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2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676,991.7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3,990,305.48

  5

  应收申购款

  560,947.5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8,228,244.75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1

  中行转债

  48,621,701.60

  0.67

  2

  113002

  工行转债

  38,708,887.80

  0.53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截至时间2011年6月30日)

  阶段

  净值

  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1-01-01至2011-06-30

  -6.50%

  1.10%

  -2.27%

  0.96%

  -4.23%

  0.14%

  2010年度

  5.04%

  1.19%

  -7.26%

  1.17%

  12.66%

  0.02%

  2009年度

  43.20%

  1.41%

  71.48%

  1.52%

  -28.28%

  -0.11%

  2008年度

  -45.44%

  1.72%

  -46.21%

  2.25%

  0.77%

  -0.53%

  2007年度

  113.05%

  1.59%

  120.93%

  1.72%

  -7.88%

  -0.13%

  2006年度

  112.08%

  1.22%

  92.61%

  1.05%

  19.47%

  0.17%

  2005年度

  6.52%

  1.03%

  -3.11%

  0.99%

  9.63%

  0.04%

  2004年度

  -2.29%

  0.96%

  -10.71%

  0.97%

  8.42%

  -0.01%

  2003年度

  17.84%

  0.75%

  2.12%

  0.82%

  15.72%

  -0.07%

  2002年度

  -7.51%

  0.47%

  -12.07%

  1.20%

  4.56%

  -0.73%

  2001-9-21(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1-12-31

  1.20%

  0.12%

  -6.42%

  1.43%

  7.62%

  -1.31%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①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②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③ 证券交易费用;

  ④ 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⑤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⑥ 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

  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①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②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③ 上述1中③至⑦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0≤M<100万

  1.5%

  100万≤M<1000万

  1.2%

  M≥1000万

  每笔1000元

  (2)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申购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申购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Y

  后端申购费率

  Y<1年

  1.80%

  1年≤Y<2年

  1.50%

  2年≤Y<3年

  1.20%

  3年≤Y<4年

  1.00%

  4年≤Y<5年

  0.50%

  Y≥5年

  0.00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3)本基金的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0.5%,按持有期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1年

  0.5%

  1年≤Y<2年

  0.3%

  2年≤Y<3年

  0.2%

  3年≤Y<4年

  0.1%

  Y≥4年

  0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投资者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处理。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在扣除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0.1%的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费后,即当赎回费率大于0.1%(不包括0.1%)时,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费为赎回总金额的0.1%;当赎回费率小于或等于0.1%时,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费为赎回费用的75%,余额列入基金资产。

  3.转换费

  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max[(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0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注1: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注2: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

  注3:关于转换费用的其他相关条款请详见公司网站的有关临时公告。

  (三)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规定如下:

  ①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②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2003年:在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③ 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其他收入包括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④基金买卖股票于2008年4月24日前按0.3%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8年4月24日起,按0.1%的税率缴纳,自2008年9月19日起,由双边征收改为卖方单边征收,税率保持0.1%。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章节

  主要更新内容

  三、基金管理人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四、基金托管人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有关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更新了部分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信息。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更新了“(二)日常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场所”中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信息。

  九、基金的投资

  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十、基金的业绩

  更新了本基金2011年上半年的投资业绩。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更新了“(六)基金电子交易”相关信息。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披露了自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9月21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王旻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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