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从本周一起正式实施,新规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鼓励长期持有。对于基民而言,今后如果持有期超过3年,费用最低可能降至零;但如果短期频繁买卖,成本将大大增加,将较原来增加2倍。
新规限制短炒行为
新规明确,允许基
金管理人自主选择收取基金持有人短期交易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按以下费用标准收取赎回费:对于持有期少于一周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的赎回费;对于持有期少于一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0.75%的赎回费;对于持有期低于3年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不得免收其后端申购(认购)费用。而随着投资者持有时间的延续,手续费会不断降低,持续持有3年以上,后端模式中费用可以降低至零。此前,绝大多数偏股基金对一年内赎回的投资者,最高仅收取0.5%的赎回费,持基时间高于1年的则免于收取赎回费。因此,新规出台之后,无疑将大大增加短线短炒开放式基金的成本。国金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张剑辉认为,某些套利资金快进快出会影响基金经理操作,同时也会摊薄长期持有人的收益。新规定中的这种惩罚性收费,有助于限制短炒基金行为。不仅如此,此前基金赎回费只按一定比例计入基金财产,而新规定则将这部分费用全额计入,这也能保护长期投资者的正当权益。
如何落实考验智慧
证监会在解释这一规定时表示,当前部分投资人将基金作为投机品种进行频繁申购赎回,一些机构投资人运用资金优势进行短期套利,影响了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损害了基金长期投资人的利益。证监会同时认为,过度交易行为通常会摊薄长期投资人的既有收益,还可能会干扰基金经理正常管理其投资组合。证监会表示,由于《管理规定》要求持有期在30日以内的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对大部分坚持长期投资的持有人来说,可从中获益。
据了解,国内对于通过短期交易基金进行套利的关注,起因于股改。虽然股改已接近完成,但短期交易行为仍长期存在。某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表示,部分具有市场研判能力的大型投资机构往往会在市场相对低位申购基金,继而在相对高位抛售锁定收益。由于这些机构资金量大,其短期投资行为确实对基金的正常运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显然,监管层对这部分资金进行遏制是必要的。当然,在操作层面上,未来新基金在契约中加入这一规定问题不大,但基金公司是否有权利对老基金契约中加入这一条款仍存争议。如果新基金有惩罚性规定而老基金没有的话,这对遏制短期投资行为并无裨益。因此,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将鼓励长期持有真正落到实处,看来也在考验管理层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