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基金频道-提供基金净值和行情资讯的基金门户 > 投资攻略 > 基金动态

销售新规本周开始实施 基金“短炒”戴上紧箍咒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作者:李锐
2010年03月18日08:03

  已经实施的销售新规,能否真正遏制基金“短炒”,效果仍有待检验。从本周一(3月15日)开始,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开始实施,而对于基金持有人来说,最值得关注的一点就是,基金“短炒”的成本将大幅上升,最高能达到原来的3倍,这无疑为基民短炒戴上一道“紧箍咒”。不过,从实施几天的市场情况来看,效果未必有想像的乐观。

  短炒成本最高达3倍

  何谓“短炒”?如何惩罚?以前,这些对基民比较很模糊的提法,《规定》这次作了非常具体的说明。《规定》第八条:“对于短期交易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按以下费用标准收取赎回费:(一)对于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的赎回费;(二)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0.75%的赎回费。按上述标准收取的基金赎回费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而在此之前,偏股基金一般只针对持有期在一年内的赎回申请收取最高0.5%的赎回费。两相对比,基金“短炒”的赎回费最高为原来的3倍。在竭力遏制“短炒”的同时,《规定》还鼓励基民长期持有,即如果持有期超过3年,费用最低可能降至零。目前,多数股票型基金的认购费率为1.2%,申购费率为1.5%,后端收费一般要达到5年以上才可以免除费用。

  基金公司未见“动作”

  不过,由于《规定》并不是强制执行,目前还没有基金按新规调整费率的情况发生。

  昨日,在随机电话采访中,多位基民均表示未听说该规定开始执行。一位谭姓先生表示,目前他手头上有两只偏股型基金,分属北京、上海的各一家基金公司,但到现在都没听说上述两家基金公司要执行《规定》中的惩罚措施。同样,一位王姓女士也有类似说法,她手上的基金多达6只,所属基金公司遍布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

  为了进一步验证,记者昨日先后登录上海、北京、深圳的多家基金公司网站,均未发现有执行《规定》的相关提醒。对此,上海一基金人士表示,执行《规定》,特别是里面的惩罚“短炒”的条款,要先修改基金合同,但那并不是一两天就能搞定的事情。

  此外,查找正在发行的新基金,基金合同中基本也没列出惩罚短炒的内容。不过,有些新基金也在合同中埋了“伏笔”,以正在发行的广发内需增长为例,合同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部分公司取消转换优惠

  但记者发现,个别基金在转换业务中开始取消免费优惠。

  日前,汇添富发布相关公告,根据《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10年3月15日起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其中,自2010年3月15日起,投资者进行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同样,易方达、海富通基金日前也发布类似公告。而在以前,不少基金公司在基金转换方面推出一些优惠措施,比如只收赎回费,申购费用方面“补差”即可,有些公司还对同类基金的持有时间累计计算,使得转换时的赎回成本也大大降低,甚至曾有基金公司规定旗下偏股基金之间的转换免费,但这一切已经都成历史了。粗略计算,基金转换的费用比之前大体增加了0.3%左右。

责任编辑:王旻洁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